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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浏览次数:2404 | 发布时间:2015-01-18 17:52:08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问:我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现在取得一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请问该票可抵扣吗?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弟二十五杀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06)33号)规定,汽车是指由动力驱动,具有四个或四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应征消费税汽车范围注释的具体内容包括:(1)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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