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公司动态 >> 财务代理记账 >> 最新发票开具问题解答!

最新发票开具问题解答!

浏览次数:3007 | 发布时间:2017-06-07 13:26:26

  福利来了,小编今天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发票开具方面的相关问题。很多企业主在公司注册完成后,关于发票开具相关规定还不是很了解,小编今天整理了几个比较常见的问题,为大家解答,希望能对各位有所帮助。

 

1.发票的存根联和记账联要盖发票专用章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单位和个人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的其他联次不要求必须盖发票专用章。

 

2.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一次领用增值税发票的数量是多少?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使用实行分类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1号)规定,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纳税信用B级的纳税人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以上两类纳税人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手续齐全的,按照规定即时办理。 

  本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

 

 


上一篇: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如何填制,这些细节需注意!
下一篇: 上海注册食品公司需要哪些材料?(含食品经营许可(流通))
热门服务和内容

官方公众号

  • 公众号

    官方公众号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上海壹隆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网常年代理上海注册公司上海公司注册自贸区公司注册外资公司注册上海公司注销等工商登记一站式服务!
    © 2009-2023 上海壹隆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沪ICP备17005144号-1
    总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515号2号楼18楼整层(地铁3.4.9号线宜山路站即到)
    分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515号2号楼17楼整层
    浦东公司地址:浦东新区东方路1369号海富大厦6号楼
    免费咨询电话:15021294888 网站地图
    ×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
    400-6087-218
    ×
    电话咨询:15021294888 王经理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