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公司动态 >> 工商政策法规解读 >> 登记公信力与折中审查方式

登记公信力与折中审查方式

浏览次数:2132 | 发布时间:2015-07-27 12:42:39

折中审查模式下,由登记机关决定是否对申请登记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其赋予了登记机关过大的自由裁量权,若该权利被滥用,将严重影响登记的公信力。度在审查模式上,以《行政许可法》的实施为标志,将长期奉行的实质审查转变为以形式审查为主、实审查为辅的折中审查模式n1]随后,《企业登记程序规定》及修订后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均确立了该种审查模式。这种具有进步意义的转变体现出登记机关行政管理理念的转变,但其仍存有以下问题:

首先,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登记机关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予核查,但登记机关缘何“认为”应当核实,这种缺乏客观标准的主观判断可能会导致登记自由裁量权过大,使其成为实质审查思想的一种延伸。且现登记机关中相关工作人员的职业与业素质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其次,立法并未规定登记机关需要核实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而未核实的,是否属于未尽法定审查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种缺乏责任制约的审查,更容易被承担着视为一种权利,从而产生被滥用的风险。再次,折中审查模式也需要一系列相配套的制度来支撑,否则将会降低登记公信力。目前我国的注册上海公司等商事登记仍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这影响到注册上海公司等商事登记效能的发挥及登记的公信力。

综上所述,并不能得出实质审查模式较其他审查模式具有明显优,及该模式下的登记公信力必然高于其他两者的结论。与公信力程度密不可分的是登记机关的性质,至于登记机关采取何种审查方式,则术性问题,并不能动摇公信力产生的正当性基础。若相关配套制度,如社会诚信体系、征信系统、信息网络技术等得以健全与完善,则形式审查下的注册上海公司等商事登记能既安全,又有效率地保护交易相对方的合理信。在此问题上,西方国家已有成功范例。注册上海公司等商事登记究竟采取哪种审查模式,其意义主要在于判断登记机关、登记申请人在登记活动中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及责任大小,而非判断登记公信力程度的依据。

上一篇: 联系我们
下一篇: 登记公信力与形式审查方式
热门服务和内容

官方公众号

  • 公众号

    官方公众号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上海壹隆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网常年代理上海注册公司上海公司注册自贸区公司注册外资公司注册上海公司注销等工商登记一站式服务!
    © 2009-2023 上海壹隆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沪ICP备17005144号-1
    总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515号2号楼18楼整层(地铁3.4.9号线宜山路站即到)
    分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515号2号楼17楼整层
    浦东公司地址:浦东新区东方路1369号海富大厦6号楼
    免费咨询电话:15021294888 网站地图
    ×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
    400-6087-218
    ×
    电话咨询:15021384888 王经理
    在线客服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