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公司其他出资方式
浏览次数:3086 | 发布时间:2015-01-10 21:06:24上海注册公司其他出资方式
①公积金。公积金包括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又包括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等。
盈余公积金是公司为了预备弥补亏损和扩大生产规模在注册资本之外提取的积累基金,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资本公积金是指在公司的生产经营之外,由资本、资产本身及其他原因形成的股东权益收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主要来源于的股票发行的溢价收人、接受的赠与、资产增值、因合并而接受其他公司资产净额等。《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人,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②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五款规定,以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说明转增数额、公司实施转增的基准日期、财务报表的调整情况、转增前后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实际情况、转增后股东的出资额。此外,财政部《独立审计实务公告第1号——验资》第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股本)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审计的基础上验证其价值。由此可见,未分配利润可以转增为上海公司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