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公司动态 >> 上海注册公司流程 >> 公司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材料

公司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材料

浏览次数:3220 | 发布时间:2014-12-31 13:35:11

公司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材料

1.公司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上海公司注册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以下文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国家工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按照《内资登记规范》的要求,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2.非公司企业法人
按照《内资登记规范》的要求,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上一篇: 联系我们
下一篇: 个体工商户及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的文件材料
热门服务和内容

官方公众号

  • 公众号

    官方公众号

  • 官方微信

  •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 上海壹隆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网常年代理上海注册公司上海公司注册自贸区公司注册外资公司注册上海公司注销等工商登记一站式服务!
    © 2009-2023 上海壹隆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侵权必究 沪ICP备17005144号-1
    总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515号2号楼18楼整层(地铁3.4.9号线宜山路站即到)
    分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515号2号楼17楼整层
    浦东公司地址:浦东新区东方路1369号海富大厦6号楼
    免费咨询电话:15021294888 网站地图
    ×
    立即咨询
    咨询热线
    400-6087-218
    ×
    电话咨询:15021384888 王经理
    在线客服咨询